第三十七章 怪人-《诸天:从十里洋场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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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好!曲光义心叫,想也不想侧身便往旁边一滚。

    但是,到达最亮之后那一抹亮光就彻底消失了,什么都没发生。

    只有曲光义一个人有些尴尬地半蹲在地上。

    他有些恼了,只觉得这邪乎的家伙是在玩自己,当即凝魂全开,阔刀毫不留情地斩了上去。

    魂刃用在兵器上,效果比空手更佳,阔刀的攻击距离直接多了两尺,切割空气的声音听在耳中都觉得痛。

    那怪人也不畏惧,上前一步,手里鸳鸯剑就要去接。

    “当!”

    一声巨响,那怪人被曲光义一击震得连退三步,却不甘心地再度攻上来,曲光义这回有了底气,阔刀平砍,横扫过去,那怪人双剑挡得吃力,最后被荡开了不说,胸口还填一道深深的血条子。

    他一个趔趄,握紧双剑再欲还击,但是阔刀已经架在他的脖子上了。

    “叮当”两声,怪人将鸳鸯剑丢在地上。

    赢了。

    赢了?

    曲光义心头一阵虚实不定,这最后一场,打得太单薄。

    潘世华的呼喊传入耳边,指定是在为自己喝彩了,曲光义心头一宽,这领班的位置,想必是自己的了。

    他虽然在行动上一切为了大局,但是讲真心话,甘愿为薛清做陪衬,怎么可能。

    但是,潘世华的呼喊似乎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朦朦胧胧的。

    曲光义竖起耳朵去听,这才勉强听个清楚。

    “你干什么!躲啊!”

    他猛地惊醒,发觉自己正呆呆站着,手里阔刀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那怪人正站在他的面前,鸳鸯剑上满是鲜血。

    谁的血?

    一股凉意忽然从他的胸膛传来,随后愈来愈热,变得滚烫,连带着撕裂心肺的痛楚。

    原来中剑的人是他。

    曲光义身子一晃当即倒下,当场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第三场,天字馆,败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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